国庆前夕,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有17位退休职工光荣地获得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这枚珍贵的纪念章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
据悉,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这17位纪念章获得者分别是:陈琳芬、陈乜娥、陈喜娟、陈招铨、金蓉蓉、吕华琴、吕雪汀、吕再芹、潘月芹、潘岳凤、裘钦睦、宋日升、王小娥、徐桂章、徐晓敏、章香娟、竺三妹(2019年去世)。他们都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正常退休的老同志,由绍兴市国资委统计发放。厂党委办公室的同志9月18日从县国资委领到这批纪念章后,立即着手分发工作。由于老同志们均年事已高,并退休多年,多人的联系信息不详,经过多方打听和查找,终于一一联系上了其亲属或本人,并于9月23日前将纪念章分别交到了老同志们手中。
(文/沈钢)
(作者单位:新昌制药厂)